在非機動車道上這樣行駛,罰款50元!東莞人注意!
欄目:資訊發布日期:2023-03-25瀏覽次數:1466
大家都知道
電動車不能在機動車道行駛
但是如果沒有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
又該如何行駛?會不會被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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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新的回復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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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人方面: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,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.2米以下兒童;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。 載物方面: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.5米,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.15米,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,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.3米,并采取加固措施,防止運載物遺灑散落、飄散。 駕駛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駕駛證,駕駛人只需年滿十六周歲,沒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身體缺陷和疾病。 在非機動車道內的導向標志標線清晰、完整且證據確實、充分的情形下,如果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的,可以“非機動車逆向行駛”處警告或50元罰款。 如果現場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,或是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遇障礙物,駕駛人可以靠道路右側1.5米范圍內通行。同時,要注意控制車速,安全騎行。通過沒有非機動車道路段后,要立即返回非機動車道行駛。 符合“新國標”的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,駕駛電動自行車不需要考取機動車駕駛證,不存在記分情況。
關于車輛號牌、加裝問題 可以,2022年7月1日起,沒有登記上牌,但是完成了預登記,也是可以上路行駛的。 7月1日后,電動自行車預登記、上牌業務可如常辦理。 該問題暫未有相關規定,待《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出臺后將會有相關指引。 只允許在后座改裝兒童安全座椅;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或提供電動自行車有關拼裝、改裝和加裝服務,包括不得加裝動力裝置、車篷、遮陽傘、高分貝喇叭、音響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裝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