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磅!東莞樓市新政:嚴禁這種行為!
欄目:資訊發布日期:2023-04-07瀏覽次數:1942
重磅信號
剛剛,東莞出臺樓市新政!
四部門聯合發文
對新增的“商改住”實行零容忍!
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
東莞最新發文 嚴禁新的“商改住”行為!
4月3日,東莞市自然資源局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四部門聯合發布《東莞市嚴控商業辦公房改公寓工作方案》(簡稱《方案》),向市場釋放出我市堅決遏制新的“商改住”行為的明確信號。
● 發現新增商業辦公用房擅自加層、增加面積或者改變使用用途、平面布局等涉嫌違反規劃行為的,移交屬地“兩違辦”查處; ● 對新增的“商改住”實行零容忍,一經發現,依法對項目開發商予以嚴厲懲處,并計入征信,情節嚴重的限制或禁止參與土地交易市場……
《方案》里提到新的“商改住”,是指一些開發商將商業辦公類商品房改成公寓出售的情況,本次政策主要是對市場中新增商業辦公用房的管控。 《方案》提到兩點: 1、對新增的“商改住”實行零容忍,一經發現,將依法對項目開發商予以嚴厲懲處,并計入征信,對其后續的建設項目進行嚴格審查、從嚴要求,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,采取必要的市場準入限制措施予以懲戒,情節嚴重的限制或禁止參與土地市場交易; 2、對去化周期過長的鎮街,將暫不予以批準商業辦公用地; 這意味著,在東莞,除了存量的“商改住”公寓之外,后續所有商業辦公項目都不得改為公寓。沒有學位,沒有燃氣,不能登記為類住宅性質的“公寓式辦公用房”,而開發商或中介再試圖以“公寓”進行違規宣傳,則要面臨一系列懲罰。 《方案》指出,東莞將進一步規范商業金融業用地、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類房地產項目的管理,從源頭上加強全市商業辦公用房的規劃布局、總量供給和開發時序管理,嚴格新增商業辦公用房的管控,堅決杜絕新的“商改住”行為。 同時,《方案》還列出多項舉措,特別敲重點: 1、加強銷售方案的審核把關,強化預售資金監管,督促開發; 2、加強對開發商和銷售代理公司監管,對其發布的銷售廣告、宣傳活動、樣板房逐項檢查,在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明確項目的商業辦公屬性; 3、不得擅自改變用途,須告知購房人嚴格按規劃用途使用,對虛假宣傳的依法予以查處。 4、科學規劃商業辦公用地的布局和總量供給,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。 經梳理,買“商改住”的公寓其實有不少的風險: 1、公寓使用年限短,土地使用權一般只有40年,而住宅70年。 比產權問題更重要的是產權到期之后的續期問題。這方面,住宅已經明確到期可自動續期,而公寓卻沒有明確這樣的待遇。 2、流動性正在成為公寓產品的最致命打擊。原因是公寓變現成本過高。住宅可享受增值稅、契稅和個稅等方面的優惠,而公寓則要承擔全部稅費,整體稅費成本高達10%-15%左右,而住宅的稅費成本只有2-5%。 3、公寓居住價值大打折扣。 首先,居住密度太高,兩梯六戶、三梯九戶已經是住宅上限,而公寓分割面積更小,兩梯十幾戶、三梯幾十戶可謂司空見慣; 其次,住宅有最少3小時日照時間的規定,而商業辦公用房采光條件差、日照不足; 最后,建筑設計上也有“硬傷”,后期加建夾層、加裝管道燃氣等違建行為不當,也容易產生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。